常州明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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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加强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控制土壤水体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机构
为正确落实本制度,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安环部、生产主管和车间班组长等为组员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领导小组:
组 长:邹晓国 副组长:高峰
成 员:王文强、顾小龙、靳志德
由环安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电话:0519-81233886
3.组长职责
3.1公司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土壤保护第一责任人;
3.2组织制定并落实从管理人员到每个从业人员的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形成全员查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
3.3督促检查全公司的污染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4.副组长的职责
4.1组长的领导下,对土壤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4.2组织落实公司层级污染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推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展开;
4.3根据各级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组织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参与治理项目的验收;
4.4负责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5负责环保处理设备的环保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隐患的提出停用处理措施;
5.安环员职责
5.1组长的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5.2负责制定并牵头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5.3负责日常生产系统作业的污染检查与业务考核,协调和督促有关科室、车间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过程,组织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签批验收单;
5.4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检查整改意见,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整改议案;
5.5参与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6.生产车间主任职责
6.1在副组长的领导下,安环员的业务指导下,按照环保检查标准规定的内容、组织车间级隐患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污染防治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6.2作为车间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车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6.3督促检查所辖班组、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自查工作;
6.4组织制定一般性污染隐患的治理方案并领导实施、消除;
7.班组长职责
7.1作为班组环保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组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班组环保活动计划;
7.2督促检查所辖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组织解决或上报,并详细记录;
7.3组织班组成员对相关的环保设备、防治设施、防护器具进行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保持完好状态;
8.土壤隐患排查内容包括:
8.1危废仓库
露天存放或无防渗防漏处置,易造成土壤水体污染。
重点检查内容:
1)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是否存在露天存放;
2)废物暂存区域是否满足防雨、防风、防渗,地面是否存在开裂;
9.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9.1隐患等级
A.一般隐患:影响范围小,部门可以解决掉的隐患;
B.普通隐患:影响范围较大,多个部门协同解决隐患;
C.重大隐患:公司层面,涉及启动应急预案程度隐患
9.2 隐患排查
A.月为周期进行综合排查作业。由安环部组织,多部门协同排查,问题点报公司总经理。限期整改解决。验收报告总经理确认。
B.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巡检,发现问题,发送整改通知或告知,由安环部确认整改内容。并留记录。
常州明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质污染检测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每1年进行一次监测,怀疑发生污染,不按周期,进行检测,根据结果进行污染治理。
9.3 污染治理
发生污染情况,公司委外环境治理公司进行治理,并根据治理结果,把治理情况通报给相关管理部门。